第一,摆小摊售卖零星货物者,均系贫民作小本生意,冀获蝇头小利,以养家糊口。像天津这样一个城市,竟有万余个售货小摊,养活着将近万人口,若将其取消,这些人立断生路,必致小贩游闲,贫商枵腹,父母号寒,妻子啼饥,甚或强者铤而走险,变成盗贼,弱者沦为乞丐,酿成社会不安定。
第二,“小摊亦商之支脉”(天津商会语),且能起到大商号所不能起到的作用,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。
沿街小摊,亦代销商货之一端也。……况零星货物若皆必设铺,是亦难事,其财力之不足无论矣,且小摊之货皆由大号而来,却非大号所能兼售,盖其间又有二焉,禁止小摊是直为大商闭一销路也。
小摊是大的商号店铺在地域上的向外扩张,正如楼房是店铺在空间上向上扩展一样。且活跃在许多夜市和晓市上的,主要是小摊贩,这又可视作大的店铺、商号在营业时间上的延长。小摊和店铺共同组成完整的城市市场,缺一不可,这大概亦是中国古代城市市场的一个特色吧。
其三,繁华的商业区。
由于交通条件、货物来源、消费水平、习惯等差别,在城市中自然形成了一些繁华商业区。
据《东京梦华录》等记载,北宋首都东京(开封)有以下几个商业区。
东华门外商业区东华门外市井最盛,盖禁中买卖在此。凡饮食时新花果,鱼虾龟蟹,鹑兔脯腊,金玉珍玩衣着,无非天下之奇。其品味若数十分,客要一二十味下酒,随索目下便有之。其岁时果瓜蔬茹新上市,并茄瓠(户)之类新出,每对可值三五十千,诸阁分争以贵价取之。
御街大内前南去商业区这里有鱼行、果子行、金银珠子铺、漆器什物铺、花果铺以及饭店、酒店、茶馆等。位于该区的遇仙正店是开封有名的大酒店。